为有效落实新冠肺炎防控管理措施,根据《辽宁省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导方案》及有关公安部门对外地返阜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情,制定我校返阜人员管理规定,并要求全校师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1、通知返阜时间
我校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依据错时避峰原则,研判师生返返阜及返校时间,应避开复工流和高校开学流,提前(至少开学前15天)通知在外人员返回阜新住地。
2、做好返程防护
在外人员,按照学校通知时间返阜。返阜人员做好途中个人防护,有条件的最好选择自驾出行。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减少在公共场所停留时间,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3、抵阜报告
到阜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到达的目的地和身体健康状况。
4、社区报到
部门负责人督促其立即到所在社区报道登记,接受社区管理,居家自行隔离休整14天。
5、与社区对接
返阜人员立即到社区报道,并拍现场报道登记照片,照片应含社区工作人员和返阜人员名字的登记表,上报部门负责人。
6、部门报告
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学校(教工报办公室;学生报学生处)报告返阜人员情况,做好与社区对接,追踪返阜人员社区报道情况,索要社区报道现场照片,及时上报。
7、隔离观察期管理
各部门、各系做好返阜人员隔离期间管理。隔离期间,不要与亲友聚集,严禁参加集体活动,禁止外出走动。每天检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如在此期间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等相关症状的,督促其戴好口罩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追踪,及时如实上报追踪结果。
8、责任追究,返阜人员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晨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返阜人员为责任人。若在返阜人员隔离期间,由于管理不善引发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请各部门、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做好落实,严防输入病例,避免疫情扩散。
阜新高专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