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 的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保留辽宁省机电工程学校、朝阳翰博文化教育培训中心2个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新增海城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阜新市青木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大连东方外国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丹东市国冠技工学校、葫芦岛现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个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成人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人:王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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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二0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