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拟发展的学生党员基本条件做如下要求:
一、思想积极进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并在其中表现优秀;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满一年以上;
四、团员经过团组织推荐优秀;
五、经过党的基础知识理论集中培训,成绩合格;
六、学习成绩优良,补考一般不超过三科,考试无大挂现象;
七、校内外均无违纪现象;
八、不拖欠学费及其它费用;
九、手续健全,材料完备;
十、经公示无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