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祖国在我心中”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为庆祝建国60周年,讴歌祖国翻天覆地的变化,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主义热情,我校拟于20099月下旬举办“祖国在我心中”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9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休闲广场

三、具体要求:

1、本次大赛采取团体比赛形式,以院、系、部为单位参赛。参赛各队人数为80100(以学生为主)。参加演出的所有演员均为本单位师生,除合唱指挥外,不得外借人员。

2、每队须唱两首或两首以上歌曲,曲目自选,伴奏方式不限(磁带或乐队)。曲目要求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曲目总时长不超过10 分钟。

3、参加比赛的各队演员要精神饱满、意气风发,充分展示阜新高专人的精神面貌。

4、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四、评分标准:

1、歌曲主题内容健康,演唱不超时。

2、合唱人数符合规定,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次序良好。

3、演出服装整齐统一,能展现我校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4、演员演唱时台风端正,声音洪亮,节奏明快,吐字清晰,声情并茂。无走音现象,声音强弱处理得当。

5、合唱歌曲有一定难度,编排新颖独特,能体现大合唱的艺术性和感染力。

6、指挥手势准确,节奏准,姿势优美。

五、奖项设置:

大赛将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

六:比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51前各参赛单位将演唱曲目报宣传统战部

2、预检时间:916

3、彩排时间:923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把此次比赛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又一重要契机,积极组织排练,确保演出圆满成功。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返回首页 | 2024年单独招生专栏 通知公告 | 信息公开 | 智慧校园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