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专关于做好十一长假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加强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范十一长假后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我校调整了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由赵瑞江校长和张明文书记任组长,副校长和副书记具体抓,各部门、各系部的防控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系书记具体督导,各班级由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负责。每班要指定专人作为防甲流联络员。

  二、学校长假返校一周内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应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以下防控措施:

  (一)了解学生开学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是否去过疫区等情况。

  1.对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流感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返校。

2.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方可复课。

   (二)认真贯彻落实晨、午检工作,每日对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午检,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求其及时到卫生所就诊(下班时间去市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学生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积极配合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如果疫情影响严重,尽可能避免大班授课。

   (五).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和重点部位消毒工作。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0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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