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检和通风制度

清扫和通风制度

 

 学校是社会上传染病的集散地,经呼吸道传播的疾病约占学校中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的一半以上,同时室内通风又是预防经呼吸道传播的疾病最方便有效的方法。为维护师生健康,保障教学与其它工作正常进行,学校决定建立室内清扫和通风制度。

一、各教室的清扫和通风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值日生实施;各实验室、计算机房的清扫由该房间负责人负责、上课班级的值日生实施、通风由本房间负责人实施;大型合堂教室的清扫由学校派专人实施,通风由任课教师指导上课班级的学生实施;各寝室、宿舍由本室负责人负责、住宿者实施;各办公室的清扫通风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实施。

二、各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寝室、宿舍当天负责开窗通风的人员同时负责门窗的关闭。尤其在下班前、放学前、出现大风大雨前、寝室宿舍就寝前,应确保门窗关好闩牢,

三、各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每个工作日至少清扫一遍;各寝室、宿舍每个住宿日至少清扫一遍。室内不得乱扔杂物,更不应遗弃食物,以免滋生蚊蝇、招引老鼠和蟑螂。室内垃圾应及时清扫至能与清扫工衔接的部位,以便及时运走。

四、各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寝室、宿舍的开窗通风时间应根据季节、天气、室内设备不同而分别掌握,但每天至少开窗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15分钟。在宜于关闭门窗的季节,若天气允许,应于每节课下课时开窗通风510分钟。人群密集且有害气体较多的机房、实验室、语音室等场所应增加每日通风次数和时间,还应根据需要安装通风设备。

五、对有传染病患者停留过的房间,应增加清扫和通风的时间与次数。必要时还应根据患者所患传染病病种的不同,在学校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该房间进行消毒。消毒后还要再次通风以消除残留的消毒剂。

 

 

晨检与日报告制度

 一、为预防与控制各种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保护全校师生健康,保障教学与其它工作按正常秩序进行,学校成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定以下晨检与日报告制度,并在我校有传染病或其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启用此项制度。

二、学校责成学生各班的班主任、辅导员、教职工各部门的负责人,于每天早晨上班、上课前进行晨检,当日下班前进行日报告。各班主任、辅导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晨检责任人与日报告责任人。

三、学生处、教务处、各系主要领导负责对各班主任、辅导员的晨检与日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纰漏;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晨检与日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晨检内容主要为各位师生员工的面容、面色、体态、步态、呼吸、体温等外在表现,同时清点本部门有无缺席。若发现有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表现者,应将人数及其简要表现做书面记录。

五、每天下班前再次观察本班、本部门人员的人数与表现,将因病缺席者名单与晨检结果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若遇休息日,则由各位班主任、辅导员、部门负责人了解本部门人员有关情况后,于当日下午电话告知领导小组。若较在晨检中发现较严重情况,则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六、学校领导小组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严重程度决定本次晨检的重点内容、日报告的时间,并介绍当次晨检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方法。

七、学校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组与疫情监测报告组应把全校的晨检报告与日报告结果及时整理汇总,按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各上级有关部门报出。若发现严重情况,则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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